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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湘外经院人字〔2024〕16号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的通知

日期:2024-05-24 10:58浏览数:
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4〕89号)文件精神,为贯彻落实4月10日全省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精神,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,突出规则立德,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法纪意识,坚守师德底线,时刻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大力提升依法执教、规范执教能力,全面夯实师德师风建设基础,我校定于5月31日前由各二级单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法纪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与对象

全体教职员工,做到教育对象全覆盖。

二、教育内容

1.政策法规专题学习。各二级单位重点围绕教育家精神和《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政策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研讨,进一步明确教师底线,规范职业行为。具体内容可参考《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学习参考资料(高校版)》(见附件)。

2.典型案例警示教育。各二级单位以近期我省发生的重大负面案例以及各地、各单位出现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为鉴,特别是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思想陈旧、教育评价失当、主体责任缺失、教学行为失范、法纪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对照反思,查摆本单位在日常教育管理、纪法知识学习、相关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查摆教师在课堂教学、关爱学生、师生关系、学术研究、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短板差距,坚持问题导向,抓紧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师行为规范体系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暨行风建设的属地责任与主题责任,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,加强对本次专题集中学习的统筹推进,切实解决一些党员、干部、教师对党规党纪、教纪教规等不上心、不了解、不掌握等问题,做到全员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确保专题纪律教育取得实效。

2.各二级单位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,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逐章逐条、原原本本学习,并开展必要的学习研讨活动,确保纪律教育全员覆盖、入脑入心。要力戒形式主义,不搞层层加码,不以学习笔记、心得体会、学习时长等评判学习教育成效,严防“低级红”“高级黑”。

3.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巩固集中教育成果,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,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日常的教育督导相结合,及时修订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,同时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、廉洁教育等结合贯通,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以严明纪律护航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四、其他

1.学校人力资源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将于学习结束后组织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考试,具体考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。

2.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5日前将师德师风专题纪律教育学习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联系人:曹俐  胡梦琪

联系电话:0731-88140725

电子邮箱:hieu_jfzx@